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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5期)。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5期)
抽样编号为SBP23330000002734436的卤猪耳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6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苍南县灵溪镇张文闯熟食店经营的卤猪耳抽样检验,经浙江省食品药品研究院检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检验报告》(№:SP20231611),所检项目中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本局认为:当事人苍南县灵溪镇张文闯熟食店和苍南县张文志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由同一人负责,不合格食品卤猪耳是在苍南县张文志食品小作坊处生产加工通过苍南县灵溪镇张文闯熟食店直接对外销售,属于自产自销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一事不二罚原则精神,决定对苍南县灵溪镇张文闯熟食店免予处罚。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苍南县张文志食品小作坊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在扣的1包“甜味宝”复配甜味剂;
(二)、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罚款3000元,共计罚没款3900元,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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